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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

    分类:职员 时间:2020-10-05 本文已影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甘肃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保到2020年全市实现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甘教基〔2018〕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切实加强教育管理,持续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在实现普及的基础上,迈入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截止2018年,全市共有普通高中3所(包括完全中学1所),在校生6151人,专任教师486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五年高考平均总录取率达到92.29%。2018年,高考本科录取率73.11%,高出全省31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一。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所,在校生2070人,专任教师254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12%。

    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明显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科学的经费投入机制尚不健全;
    二是部分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薄弱,难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求;
    三是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不平衡,实训设施设备陈旧落后,专业建设缺乏特色;
    五是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均衡。这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我市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普及与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布局,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在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推进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主体责任,协调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打出攻坚组合拳。发挥中央和省级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形成攻坚合力。

    (二)科学规划,精准发力。通盘考虑规模、结构、质量和条件保障,找准突出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

    (三)统筹推进,分类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管理、保障机制,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要牢固确立其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提升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破解体制障碍,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攻坚目标

    到2020年,全市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能较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持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不断增加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
    建立完善的教师补充和师资统筹调配机制;
    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
    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需求;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促进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五、主要任务

    (一)优化结构布局。积极扶持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促进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衡发展。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二)加强条件保障。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对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的相关要求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着力改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优化资源配置,基本满足学生选课走班等高考综合改革要求;
    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落实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促进内涵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专业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师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支持普通高中特色化、内涵化发展,支持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普职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积极寻求与国内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合作,提升办学层次,打造教育品牌。

    六、主要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施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普通高中改扩建教学和学生生活类校舍、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实施中职学校提质改造工程,改造升级教学、实习等仪器设备,确保中职学校基础条件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满足举办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和吸引力。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建设,发挥好1所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性中职学校、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所普通高中特色实验校引领示范作用。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制订出台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确定学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

    (三)实施扶困助学政策,落实高中阶段教育资助政策。实施《甘肃省精准扶贫普通高中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6-2020年)》和《甘肃省精准扶贫职业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6-2020年)》,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杂费,对符合政策的中职学校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发放助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精神,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每生每年2000元的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

    (四)加强师资配置,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需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和“双师型”教师;
    加强区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解决师资结构性矛盾。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不足的问题。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做好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按照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提升普通高中校长的学校管理能力,提高教师的课程执行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五)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育质量。落实《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计划(2016-2020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实施好“课堂教学改革工程”,抓住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优化教学方法,改进学生的学习行为,构建基于课程标准要求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实施“薄弱课程跟进工程”,加强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的建设力度,补齐课程短板,发挥其独特的育人功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整体提高普通高中发展水平和办学品位,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优质化、特色化和多样化发展。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2016-2020年)》,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集团化办学、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探索推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加强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教厅〔2018〕108号)精神,制定嘉峪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办法,构建更加综合、全面、多元的考试招生制度,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健全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工作机制,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相互融通、协调发展;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规范招生秩序。依据《甘肃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中职学校的招生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市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予以保障。逐级签订攻坚计划目标责任书,确保攻坚目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分工,深化高中阶段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人社、编办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攻坚计划如期完成。市教育局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市编办根据相关规定和高中阶段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市发改委要把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市财政局要完善经费保障政策,保障对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加强教育督导,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督导评估机制,把落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纳入督政督学范围,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攻坚任务落到实处。把攻坚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舆论宣传,为实施攻坚计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过程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在“职业教育活动周”和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开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广泛宣传实施攻坚计划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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