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和市局纪委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九届纪委四次全会、×××市三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法纪教育,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党风廉政建设,既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国家的命运和兴旺,又维系着家庭的幸福与个人政治前途。为使全局广大党员民警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筑牢思想防线,从主观上和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我们按照上级的指导要求,结合单位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 二、明确分工,保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县委提出的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责任工作的要求,以及县纪委下达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与责任分工,为了切实把廉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年初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通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及责任范围》,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1、建立了领导机构,强化了工作领导,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切实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二层机构主要领导为组员的工作小组。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提出了“反腐败、增威信、抓党建、促班子、重服务,树公安形象”的口号。工作中局党委一班人带头从严要求,自觉按照局党委议事规则行事。凡重要工作,重大问题,敏感事项都经班子集体讨论,防止了“一言堂”,促进了党风廉政工作。 2、建立责任体系,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规定,局党委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局“一岗双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问题负直接责任,小组其他成员,按分管的工作,下负责一级。各室、队、所承担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义务,构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人人有责任; 3、确定重点内容,规范个人行为,在进行责任分工的基础上,我们还根据工作实际,把重点工作和一些敏感而又容易“犯规”的事项纳入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如“三基”工程建设国债投资项目实施公开竞标,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和批文操作。在财务管理和日常开支上,严格规定“收支两条线和报销签字”一支笔。由于要求明确,有章可循,大家自觉遵守,全年未发生违反规定人和事。 三、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执法执纪的监察检查工作 一是对干警在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了集中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三所、三队、警容风纪、三基工程建设”项目“救灾物质”、“警车管理”、“枪支管理”进行了监察和督察,先后开展了17次督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顿。 二是开展了统一的执法检查,跟踪问题,一年来,我们认真的把执行《廉政准则》和警容风纪,执法工作与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对公安机关办案,执法质量进行了跟踪检查。在工作中,坚持与政工监督室、法制室等部门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联检,跟踪治安案件和诉讼案件,没有发现有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和滥用强制措施的违法违纪行为,通过积极开展工作,激励了全局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综观全面工作,深感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与时代的步伐不相适应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决心在今后工作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新时期,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是要加大对“五条禁令”和“三项制度”及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督察力度。重点对公安队伍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查处和整治,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促进警民和谐。 三是要继续加强“两风”建设工作,巩固“两风”建设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把“两风”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倡导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作风,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以职谋利等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 总之我们决心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提高队伍素质为重点,以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促进警民和谐,努力实现打防要有新突破,执法要有新提高,改革要有创新,服务要有新举措,形象要有新变化,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