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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优秀网评5篇

    分类:研究生 时间:2020-05-28 本文已影响

    【篇一】

    “我来xx工作6年多,任职时间在xx历任书记中是最长的,但我到现在还没跑完全市所有村委会,自然村只跑了1/3,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身上有霸气,不忘初心,听工作汇报经常听到一半就打断,凭经验决策,有些干部找组织部诉苦压力太大、书记官气太重。”这是日前被查的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xx在担任xx市委书记时所做的自我批评。可见,xx当时就意识到自身问题,坦承是官僚主义思想作祟,但却没有及时改正。(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4月15日)

    像xx这这样的党员干部还有很多,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已经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需要警惕的问题了。不少官员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热衷于“材料美化”“数字游戏”,编造假数据,报喜不报忧,瞒报谎报,隐藏遮掩问题欺骗组织和群众;
    在执行工作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每当面临巡视巡察,就避重就轻,敷衍整改,说一套,做一套,有很严重的“过关”思想。可笑的“经典”式调研也越来越多,超人数的层层陪同、走马观花、重宣传轻研究的走秀式调研最终只展现了典型亮点,却没能反映普遍情况;
    部分干部对上级精神习惯了喊口号、做样子,以会议贯彻会议,以形式应对形式的情况比比皆是,就拿这次防控疫情来说,在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压力传导之下,有些部门习惯性地当起了工作的递话筒,以文件落实文件,其心态大概就是:文件我们发了啊,做不做的好就是下面的事情了。

    “失天下者,失其民也;
    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已经成为了政策落地落实的拦路虎,更成为了割裂党群干群关系的离心墙。破除形式主义已经刻不容缓,破除形式主义应当“实”字当头,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严要求、动真格,真实抓、抓真实,要防止避实就虚和避重就轻的“一团和气”。在日常工作中要对人民群众敞开大门,让群众监督和评判,工作落地才能不偏不虚不空。纪检监察机关也应该切实加强监督,对于群众反映问题以及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既要让干实事的担当者有位,也要让做虚功的形式主义者失位。

    【篇二】

    年终岁尾,各单位年度考核进入“繁忙季”。被考核单位之间依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亮分数、排名次、出通报,对于提升单位之间比学赶超意识,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笔者发现,部分单位考核优秀等次出现“轮流坐庄”的形式主义倾向。

    不容否认,各单位之间在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当中,不断地对标提标,呈现百舸争游的良好局面,自然会出现“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情况,这种现象是值得称赞和推广的。但是,我们也必须要直面这样的问题,少数单位工作重“面子”,不重“里子”,平日里不下苦工,到了年底为了考核优秀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为考核而工作,对考核权重小的工作得过且过,对考核权重高的工作“淡妆浓抹”。有的寻求外力支持,到上级部门“公关”,找相关领导“说情”。有的“临时抱佛脚”,挖空心思写汇报、“东搬西凑”整材料,对成绩注水分,对问题和不足“选择性失明”。而拥有考核大权的上级单位,可能因为定力不足,抹不开面子,违心给个优秀;
    也可能“不求甚解”地翻阅档案,“走马观花”地现场查看,陷入“纸上考核”的泥淖,找不出单位之间的真实差距,只好轮流给优秀。更有甚者,少数考核单位拘泥于“大家一团和气”,在考核上大搞形式主义,通过“轮流坐庄”在被考核单位之间搞平衡。

    反观现实,少数单位考核确实存在平时不算账,年终凭印象的情况,考核单位与被考核单位围绕着考核细则“心照不宣”唱起“双簧戏”,明指标被潜规则代替,暗箱操作的过程让其他人难以察觉猫腻。最终这样的考核结果失去了应有的公平、公正、公开,让考核陷入形式主义的窠臼,难以发挥作用,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让潜规则横行,让真心实意做工作的单位寒心。单位考核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是典型的形式主义顽疾,影响的是各单位干事创业氛围,侵害的是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坚决予以纠治。

    要摒弃“轮流坐庄”的形式主义,首先要落实好考核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考核指标,减少“自由裁量权”。考核者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制度相关规定,建立考核台账,开展“日志式”管理,增加日常评议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搞“纸上考核”的严肃处理,动辄则咎,挤掉“水分”,留下“干货”,让考核结果真正经得起推敲。其次要坚持民主考核,拓展社会公众参与考核渠道,提高社会公众话语权重,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制,对考核结果要公开公示,让考核在阳光下进行,让形式主义无处躲藏,进一步提高考核结果准确性。再次要强化成果运用,发挥好考核结果“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评先树优、晋升提拔、预算额度分配、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等项目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倒逼各单位用功在平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兢兢业业、追求实效,年终考核获得好成绩自然水到渠成、名副其实。

    【篇三】

    近日,中纪委公开曝光了扶贫领域的八起典型案例,其中xx省xx市xx县一起案例格外发人深思:2012年至2015年,在实施易地扶贫工作中,xx县先后两任县长罗某、马某擅自决定将贫困搬迁群众安置到高档小区,以发放购房补贴形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促销商品房。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630户搬迁户中非贫困户232户,违规享受或骗取政府补助资金高达1000多万元。

    先是不经研究论证、会议讨论就擅自决定,随后又将3000多万扶贫资金违规划拨,甚至有三分之一的被救助对象并非真正的贫困户……xx县前后两任县长如此“放飞”自我,实在匪夷所思。易地扶贫、危房改造,原本是改善群众生活、解决民生难题的大好事,然而在罗某、马某的“乾坤大挪移”下,却蜕变为县政府帮助开发商促销卖房的闹剧。在这幕丑态百出的“剧目”里,县长的“小心思”与开发商的“歪念头”纠缠在了一起,背离了扶贫工作的初衷,也严重吞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如此“扶贫”,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其实,平心而论,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像xx县推销卖房这样的“小心思”绝非个例。从各地通报的违纪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有的扶贫干部借“精准识别”新增贫困人口之机,违规将近亲属纳入名单上报,以假乱真蒙混过关;
    有的违规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有的对扶贫工作心存顾虑,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让扶贫资金趴在账面“睡大觉”;
    还有的吃不了苦、受不了累,尽管任命文件早已下发,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到包联村庄开展工作……种种乱象足以证明:扶贫工作一旦掺杂了“私心”和“算计”,就必然搅乱整体大局。唯有从审核、监管、问责等环节入手,多管齐下斩断个人的“小心思”,才能切实做好精准扶贫这项“大工程”。

    把牢扶贫关口,以细审核疏浚源头活水。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实现精准,就要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登门入户数清人头、对本对册核实数据,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造假现象,决不能机械地签字盖章、走过场做样子。在审核把关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贫困识别、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另一方面,还要坚持科学立项、科学规划,对扶贫项目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与审核,切实避免出现华而不实的建设项目。

    扎紧制度笼子,以强监管压缩寻租空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制度是绝佳的防波堤。大量正反案例告诉我们:“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要整治扶贫领域的歪风邪气,根本上还是要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给“任性”的权力戴上“紧箍”: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保障群众对扶贫领域政策、资金和项目的知情权、监督权,使扶贫资金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贫困户家庭收入、成员变动等状况动态监测,对扶贫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各环节实时监管,确保扶贫全过程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要完善考核验收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奖惩力度,对扶贫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现象。

    高悬执纪利剑,以严问责深挖贪腐“蛀虫”。扶贫领域的腐败,偷食的是困难群众的“奶酪”,损伤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重拳出击,毫不留情。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亮剑出招,敢于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抓早抓小、深挖细查;
    要持续强化问责力度,将压力一层一层传导,把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者也要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的纪律保证。

    【篇四】

    “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中国自古为礼仪之邦,重人情更重往来。优良的传统美德历经千年不朽,一代代传承至今,是希望虔诚的中华儿女们继续发扬它的真善美,同时也要摒弃其中的假丑恶。

    正常往来的礼数,为何演变成违规收送的路数?想必是利己主义的“欲望”作祟,冲昏了头脑。

    握在手中的“权”,可以换来更多的“钱”?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行方便,是“大善”?还是“博爱”?亦或是为己谋私利的一种途经罢了。近几年一个个高官落马的背后,都跟贪污腐败撇不开关系,他们用广大人民群众赋予的“公权力”,为自己开拓一片纸醉金迷的天地。难道他们没有办事吗?他们办事了,只是在富商巨贾的金钱驱使下,为少数人办事,成为他人手中的提线木偶,公权力逐渐变质为别有用心之人的冲锋枪。而对那些在社会底层生活的平庸大众来说,遭遇的不公平、不公正却无法解决。

    关汉卿笔下的《窦娥冤》,体裁是戏剧,但也是真实生活在艺术世界的一种映射与投影。窦娥从一开始的不屈从强权,奋力抗争,相信官府会还给她公道,到后来的含冤招供,被处死。她所对抗的不仅是蛮横的张驴儿,还有被张驴儿背后买通的贪官桃杌。权力在当时成为有钱人的“玩物”,明码标价,可以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对错。只不过结局还是好的,行恶之人终被严惩,沉冤昭雪之后,权力的“公信”又回来了。

    权力服务的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少数人,更不是用来为己“谋官”的筹码。行贿和受贿,是一个完整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有人“送”,另一方面有人“收”,一来一往之间,利益联系体“诞生了”。在法律法规的边缘线上游走的人,希望通过特殊渠道低成本、高线率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走上了行贿的路上。一次送不成功,还有第二次,第三次等等,这样的行贿者,最后还是“感动了”掌权者,掌权者在衡量利弊之后的权衡之下,收了好处,就要为行贿者开通“绿色通道”,长此以往的“互利双赢”,让行贿者越赚越多,也让受贿者尝到了权力带给他的“富裕”。权力越大,在事物的决策上就越有话语权,于是,带着对“更高权力”的向往,以及更高权力背后的“富裕”,一步步迈进。受贿者在接受他人贿赂的同时,也慢慢演变成行贿者,他要与更高的权力机关决策者打好“关系”,为自己以后的晋升铺好路,以“人情往来”的招牌,出售着“贪污受贿”的货品。

    可是人情味儿不等于铜臭味儿,中央八项规定对婚丧嫁娶等传统风俗在继承的基础上也有所规定,禁止大操大办,保住的是更多普通人民大众的“血汗钱”,而不是让贫者陷入“人情债”的笼子里出不来。

    “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而后礼崩乐坏”。周王朝的“六艺”,儒家的“五常”,再到时下新民风的诚孝俭勤和。“礼”都蕴涵其中,它作为社会关系的一种呈现方式,将人与人之间的往来联系得很紧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不可缺少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度”,莫让“人情往来”为“贪污受贿”背了锅。

    作为从政者,身上肩负着家人的希望,组织的期望,人民的盼望。多想想权钱之外,或许我们应该学习苏轼那般:“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篇五】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称号,自古“有礼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
    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更注重中的是在礼节上的有来有往,但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礼尚往来却被庸俗化。

    在重大的假日节点,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礼尚往来的虚名,行“四风”之实。从一些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脱变历程可以看出,他们的初衷并非是以权谋私,但往往囿于人情世故,面对“糖衣炮弹”的攻击,对迎来送往、吃喝等庸俗化的节日应酬从被动接受逐步转变为主动迎合,最终沉沦。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破除节日腐败,严防节点“四风”反弹,还需落在实处。一要律己落在实处,党员干部要守住初心和牢记使命,在思想深处筑牢廉洁理念,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心存敬畏,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划清习俗与纪律、人情和法规的界限,做到头脑清醒,防微杜渐。二要廉洁之风落在实处,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廉节”为契机,带动社会倡导廉洁之风,崇廉拒腐,努力使厉行清廉,反贪反腐在社会蔚然成风。三要监督落在实处,形成纪检监察部门、媒体、社会共同监督的完整体系,强化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通过网络监督、媒体监督、实名举报等形式扩大监控范围,让“虎”、“蝇”彻底不敢腐、不想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当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人情往来定格在淳朴之中。此外,“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顶风作案者,严肃问责,以儆效尤,警示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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