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综治委及省局综治办关于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的要求,我院综治领导小组严格按规定要求,把“三个排查”专项行动落到了实处,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得力,领导重视。 院综治领导小组对“三个排查”集中行动要作出了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院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导,靠前指挥,对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切实解决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实效。 二、深入扎实开展摸排调查。 院综治工作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本院的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容易混乱的部位,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效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滚动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安全隐患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安全隐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全院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协调上级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耐心疏导,教育和引导职工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同时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我院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逐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力量大整合、矛盾分类解”的思路,探索行业纠纷分类化解的新机制,提高化解效益。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