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和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的通知》精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重点和内容 企业消防火灾隐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二、 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5月31日结束。期间,产业集聚区组织督查组对各企业、各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 检查方法 采取“一查,二收,三整”的做法,推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一查,即对照与产业集聚区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规定,逐项进行检查。检查要按各类不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进行。二收,即在检查中,发现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等,坚决予以收缴,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按照程序予以关停。三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企业、施工单位、法人特别是安全责任人,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一线,亲历亲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全面深入排查。 全面开展产业集聚区安全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要全面发动,严密组织,彻底排查,找出隐患。各企业和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主动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列表登记,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长效机制,注重源头。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要从源头上查起,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验制度,切实落实设计、施工、投产使用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要通过本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企业、各施工单位每半个月将隐患排查表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