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通过对基层组织工作影响深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吸取几十年以来党的基层支部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加入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新经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提供了思想和制度指引。 党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是党的细胞,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乡镇党委是管理基层党组织的关键责任人。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各级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尤其重视,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文件,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决策部署在农村贯彻落实的基础,是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落实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八项基本任务,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今后,大疃镇党委将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党建标准化工作要求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使《条例》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山东省荣成市大疃镇肖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