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市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在服务群众、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机构建设不平衡、职责不明确、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是强化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需要,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是探索城乡劳动保障事业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对富民强市建设和谐淮北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民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逐步建设城乡统一的公共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们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最基层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我市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基本情况 全市共:乡镇18个,街道16个,行政村303个,已建立社区工作站166个。 1、濉溪县:乡镇11个,行政村213个,建立社区工作站25个。 2、相山区:乡镇1个,行政村14个,已建成4个,街道办10个,建立社区工作站78个。 3、杜集区:乡镇3个,行政村30个,街道办4个,建立社区工作站29个。 4、烈山区:乡镇3个,行政村46个,街道办4个,建立社区工作站34个。 三、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机构名称、机构设置标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一)机构名称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统一名称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行政上归口乡镇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部门指导; (二)机构设置标准 1、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设置标准。服务场地面积不得少于2间办公室(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其中直接用于服务对象使用的面积应不低于30平方米,要有专门服务窗口。统一设立意见箱、宣传栏、信息发布栏,并备有各种业务宣传资料供免费阅取。统一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上墙。统一配置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沙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 2、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设置标准。服务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间办公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统一设立意见箱、宣传栏、信息发布栏,并备有各种业务宣传资料提供免费阅取。统一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上墙。统一配置电话、电脑、传真机、档案柜、沙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 (三)工作职责 1.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 (1)负责宣传国家及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咨询服务。 (3)宣传转移就业、自谋职业、回乡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高校毕业生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 2.提供培训就业服务 (1)负责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以及失地农民、高校毕业生的调查、建档、统计工作。 (2)负责辖区内农业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日常动态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协助落实扶持工作。 (3)负责收集发放就业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项目信息,组织辖区内农业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培训,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组织其转移就业。 (4)负责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重点帮扶零转移农户至少1名成员实现转移就业。 3.提供社会保险服务 (1)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基本信息库和工作台帐,组织开展文化活动,跟踪了解退休人员健康和生活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和发放工作。 (3)协助劳动者申请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4.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权益服务。 (1)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违法用工、非法职介、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违规等监督举报工作,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违法案件,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承办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访、劳动争议的调查、调解工作。 4.做好基础管理服务 (1)负责建立各项基础台账,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2)负责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的收集、录入和更新工作,保持网络畅通。 (3)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工作制度 1.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奖优罚劣,将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到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2.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户外信息发布栏及新闻媒体公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公布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社会保险接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调解等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咨询电话等。 3.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对外服务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时办结。 4.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辖区内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农村零转移农户、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用人单位用工、劳动争议调解等基本情况台帐、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台账和数据库。真实、准确、及时上报各项统计报表。 5.建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建立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和网络服务、服务行为规范等制度。 6.建立监督投诉制度。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意见、投诉。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服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使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掌握政策,熟练运用政策,热情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真正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窗口和桥梁纽带作用。 (二)要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竞争激励机制。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做到奖惩严明,从而在基层劳动保障队伍中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以高效、务实、勤勉的工作,提供文明、诚信、优质的服务,树立起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心系群众,服务群众,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事务所。积极组织开展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创优评先活动,树立典型,推广先进,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推进全省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持做好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服务。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的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载体,广泛深入持久的全方位宣传,主动积极的提供法律政策全覆盖服务,不断兴起学习宣传高潮,坚持不懈的开展普及教育,使劳动保障法规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村组、进农户,入脑入心,人人明白,个个遵守,做到乡镇领导、机关干部、用人单位法人、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应知应懂、应守应做。千方百计把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服务到位,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到位,推动党和政府的劳动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五)坚持做好劳动保障基础台帐服务。县(市、区)要积极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村劳动保障基础台帐、数据库和档案资料系统,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保持畅通,全面、及时、准确的为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相关部门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为制定政策和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依据。乡镇(街道)要建立“二库、二账、三册”,“二库”即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库; (六)坚持做好农村就业服务工作。乡镇工作平台要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省、市、县(市、区)关于农村、农民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转移就业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农村就业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切实提高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水平。要继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加强与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协调,组织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规模的转移就业、稳定就业、维权就业、无后顾之忧的就业,总结组织转移就业经验,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转移就业规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落实和完善鼓励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的政策措施,组织引导本地劳动力与当地用人单位的衔接,主动参与省内跨地区劳务协作和劳务对接活动,不断扩大省内转移就业规模。组织开展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协助落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重点帮助农村“零转移就业”农户至少1名成员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 (七)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乡镇劳动保障平台要研究制定新增劳动力技能培训规划计划,积极筹措和用好用足再就业培训资金,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最大限度地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同时组织技能鉴定和发证工作,为劳动者转移就业创造必备的技能条件,使更多的劳动者从事技能岗位工作。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统筹规划县、乡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布局,进一步加大培训能力建设,对产业聚集且有条件的乡镇,应支持建设一批适应农民工技能培训要求的实训基地,不断提高广大农民“人人都能学有一技之长”的培训保障能力。 (八)积极组织创业扶持工作。乡镇工作平台要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推进“创业扶持工程”,为广大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场地、政策、培训、维权等服务,着力解决他们“愿意回来、回来以后创得成业、创业成功以后稳得住”的问题。已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园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切实承担起创业园的管理职责,健全服务体系,完善孵化器功能和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创业园向有特色、专业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创业园“孵化”中小企业的作用,帮助更多的创业者成功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