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范文网 - 每天发现一点点
每天学习一点点!
  • 思想汇报范文
  • 思想汇报格式
  • 3000字
  • 2000字
  • 1500字
  • 1000字
  • 积极分子
  • 教师思想汇报
  • 部队思想汇报
  • 研究生
  • 十八大
  • 党员思想汇报
  • 入党思想汇报
  • 转正思想汇报
  • 大学生
  • 两会思想汇报
  • 党课思想汇报
  • 党校思想汇报
  • 团员思想汇报
  • 个人思想汇报
  • 工作思想汇报
  • 季度思想汇报
  • 建军节思想汇报
  • 缓刑思想汇报
  • 科学发展观
  • 一月思想汇报
  • 二月思想汇报
  • 三月思想汇报
  • 四月思想汇报
  • 五月思想汇报
  • 六月思想汇报
  • 七月思想汇报
  • 八月思想汇报
  • 九月思想汇报
  • 十月思想汇报
  • 十一月
  • 十二月
  • 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化解防范方案

    分类:七月思想汇报 时间:2020-07-21 本文已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打好2020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战役,根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聚焦2020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任务单、路线图、优先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着力开展以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稳妥处置涉众型经济案件;
    有序压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防控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乱象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为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1、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用,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加大线上线下监测预警力度,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畴,提升网格员发现鉴别能力,加大网格员监测举报。强化大数据监测预警技术运用,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做好重点行业和风险企业的预警提示。(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3、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力度,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扩大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县处非办、县公安局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4、深入开展陈案攻坚,持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以陈案化解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按照“公安在侦”“检察院在诉”“法院在审”“资金清退”四个阶段,分阶段加快推进案件处置。(县处非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全年持续推进)

    5、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配合主办地做好“e租宝”案县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等后续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力、平稳有序。(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6、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隐患。引导试点机构合理控制业务规模,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转型规范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二)完成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7、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全面完成行政核查,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退、以查促打”。持续推进行业风险出清,坚决遏制新增机构,对历史遗留停业机构进行清理退出,确保全县机构数量、业务规模、投资人数持续下降。(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8、监督地方法人银行严格落实p2p网络借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妥善化解机构资金集中存管风险,防范风险向银行传导。(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9、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实施监管,主动承担地方负责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p2p网贷监管长效机制。(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三)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10、贯彻中央、省、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要求,严禁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交易场所在我县违规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清理整顿本地企业违规开展省外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和违规开展类交易场所业务。(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1、按照《县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倡理性投资,提升诉讼便利度,强化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法院共同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四)集中整治各类金融乱象

    12、持续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线索摸排、移送及查处力度,督促移送线索依法处置。加强金融行业乱象治理,健全长效机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3、综合各执法部门力量,对“放贷类”“投资理财类”等从事金融活动的非金融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清理,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金融业务行为,打击假借“创新”“普惠”等名义乱办金融行为。(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负责性质认定、依法取缔,县公安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4、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以外的实业、创业等投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前开展联合评估,县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联合评估意见进行登记注册。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5、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持续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坚决打击违法虚假金融广告。大力开展消费者教育,继续推进“金融知识进课程”,协助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金惠工程”工作。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监管协调机制,推进我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处理金融消费咨询投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行县支行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五)妥善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

    16、开展农商行系统流动性、不良贷款尤其是隐性不良贷款等风险点全面排查,实施机构风险分类,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预案。(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7、高度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对高风险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精准施策、确保稳定。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确保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18、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开辟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提高案件执结效率。健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体系,坚决遏制、精准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县财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9、依法依规清理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开展股东方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风险点全面排查,规范股权管理,解决股权代持、关联持股或隐性控股等问题,健全内控体制机制,规范股东行为,提升治理水平。(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管

    20、强化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拨备指标监管,支持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资金追偿工作,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县财政局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1、督促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现场检查与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履行约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手段,规范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活动。(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2、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存量优化整合和补充资本,对停止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依规实施市场退出。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3、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专项清理排查行动。集中清理“空壳”“失联”“僵尸”企业,整治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七)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24、加强监测防控,对扶贫小额信贷尤其是“户贷企用”模式贷款逐笔建立台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及时予以提示,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县扶贫局共同牵头,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5、引导各乡镇、各经办银行严格把控风险,根据“户贷企用”企业实际,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回收扶贫小额信贷,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各类风险。(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县扶贫局共同牵头,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人行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工作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1年一季度对2020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落实工作责任,互相支持、协同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以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层层压实责任,党政同责,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各领域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介和载体,以法律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金融风险相关舆情监测和管控,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负面信息炒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五)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和方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止矛盾激化。落地属地维稳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工作组成员单位2020年度工作方案要于3月16日前书面报县金融服务中心备案。

    相关热词搜索:攻坚战 化解 金融风险 防范 方案

    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化解防范方案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