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由被动监管向主动预防的转变,根据《xx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生产经营企业中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摸清底数、分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级把关,完善制度、长效监管”的原则,积极在全县工业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商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管,并通过建立相关制度,采取相应激励措施,形成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监管,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各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摸清全县工业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商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底数,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 (三)建立相关政策措施,激励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认定、分类变更和检查、月报、通报制度,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监管。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综合评估结果,将企业划分为a、b、c三个类别,其标准如下: (一)a类(好)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评估标准规定,必备项具备,同时综合评估得分≥xxx分的企业; (二)c类(差)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评估标准规定,有否决项,或综合评估得分<xxx分的企业; 企业分类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须申请重新认定。 (一)中央、省属和市属工业企业,以及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由市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认定。 县内其他工业企业由县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认定,报市安监局备案。 (四)建筑安装和燃气企业由县建设局、建管局等部门根据市建委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认定,报县安监局备案。 企业分类认定涉及国有企业的,有关部门应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组织。 (二)b类(c类)企业经整改,若通过职业安全健康体系(ohsas)或者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经县安监局上报、市安监局审核,可在下年度直接认定为a类企业。 (三)a类(b类)大型企业一年内若发生x起以上、x年内若发生x起以上一般事故的,中型企业x年内若发生x起以上一般事故的,小型企业若发生一般事故的应立即认定为b类(c类)企业(本款中“以上”含本数)。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按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四)a类企业经认定后,若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出现较大问题,必备项不符合要求,又拒不整改或不能整改的,应立即认定为b类企业; 企业分类发生降级变更后,自变更之日起,须满一周年方重新申请升级认定。 为推动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的实施,将企业分类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考评、行政处罚和评先评优、工伤费率浮动、银行授信的基本依据。 (一)对不按要求组织分类认定工作的相关部门,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对不按要求组织分类自评申报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市级认定的a类企业可作为安全生产先进候选企业,由市政府安委会授予“安全生产a类企业”标牌。被评选为市级以上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a类企业,可授予“安全生产aa类企业”标牌,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奖励。a类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可下浮档次,在银行授信方面作为优惠的参考条件。a类企业可作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的条件。 (五)c类企业不得被评为先进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伤保险费率上浮档次,并且作为银行授信的参考条件。c类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提名为县以上政协委员、劳动模范。c类企业是国有性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作为企业相关领导年薪扣减的依据。 尚未纳入分类管理推进范围的企业,上述奖惩措施暂缓实施。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能形成制度,长效运行,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三)建立企业分级监管制度。按照企业归属、规模、危险程度和分类情况,实行市、县、乡镇(开发园区)分级监管。 (四)建立企业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企业分类情况,实行相应频率的监督检查,对a类企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对b类企业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c类企业要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通过实施分类监管,变“等距离”监管为“分距离”监管,对长期守法经营的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对重点和热点行业的企业实施“近距离”监管,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零距离”监管。 (五)建立企业安全月报制度。要求企业每月将《安全生产月报表》上报市、县、乡镇(开发区)三级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伤亡事故发生情况和隐患整改、职业病防治、危险源监控情况,实现对企业的直接监管。 (六)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县直相关部门通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企业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典型事故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全县集中利用两年时间,分两个批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 第一批次(xxxx年xx月至xxxx年x月):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在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民爆企业和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企业中推进,夯实分类管理基础(其它行业领域可选择试点企业同步推进)。 第二批次(xxxx年x月至xx月):全面推进,整体规范。在第一年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其它工业企业和全县商业企业中全面推进,实现分类监管的全覆盖。 第一批次具体工作步骤及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主要有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xx县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xx县推进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分类评定基本标准。 (三)完善系统,整合资源。实现企业分类数据录入的自动上传和汇总。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多方资源,建立企业分类与评先评优、工伤费率浮动、银行授信等方面相衔接的政策措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月xx日)。按照企业分类任务划分,开展企业自评申报、分类认定工作。 (一)企业自评申报、乡镇组织初审(xxxx年xx月x日至xx月xx日):指导企业对照本行业分类评定标准组织自评,并认真填报企业自评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表格)。其中中央、省属和市属工业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自评申报表直接报市安监局; 乡镇、开发园区接到企业自评申报表后,要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经本级政府审查合格后,将企业分类汇总表、企业自评申报表上报县安监局(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二)现场审查(xxxx年xx月xx日至x月xx日):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自评情况进行现场审查。通过现场审查,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对所属企业的分类意见,将所属企业汇总表和企业自评申报表(一份,同时上报电子表格)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 (三)抽查核定(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迎接市政府相关部门抽查核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将根据上报的企业汇总表和企业自评申报表,按照a类企业xx%、b类企业x%、c类企业x%的比例,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核定,并将核定后的a类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市a类监管企业。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x日)。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部署安排第二批次工作任务。 (一)要提高认识。实行企业abc分类监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摆上重要日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开发园区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相关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要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原则,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三)要严格把关。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态度,严格标准,分级把关,确保企业分类认定工作的客观准确。乡镇、开发园区要从严把好初审关,组织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认真初审,确保企业自评数据真实准确; (四)要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结合实际,大胆尝试,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路子,不断完善提高。县安监局要建立企业分类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