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2011年度计生民生工程总结
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并将“城区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项目”列为市级民生工程,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受益面。全市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顺利开展 ,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统计2011年我市新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2445人(包括今年新增半边户对象262人),特别扶助228人。今年全市共确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发放对象16769人,特别扶助2128人,发放扶助资金1477.35万元。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人口计生委积极协调本级编办专门成立奖扶科室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年初,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关于XX市2011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宜政 发[2011]3号)精神,积极协调市民生办出台了《关于印发<XX市2011年度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人口计生委[2011]10号)、《关于2011年度计划生育民生工程考 核方案的通知》(宜人口计生委〔2011〕36号),9月份市人口计生委出台《2011年度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宜人口计生委[2011]59号)文件将计生民生工程纳 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年终考核成绩和人口计生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占百分制2分。要求各地把计生民生工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 亲自参与研究、部署、督促落实,为计生民生工程提供了政策和组织保障,利用考核的杠杆来督促各地不断加大计生民生工作力度。市人口计生委在各地计生民生工程政策宣传、 资格确认、复核审查、网上录入和时间进度等工作环节上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了全市上报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
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宣传单、网络媒体、大型宣传标语牌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的重大意义、政策条件、申报程序和具体要求等,为申报登记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今年以来我市始终把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始终贯穿计生工作全过程,不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层层利用各 种形式进行专题培训,市人口计生委充分利用新《条例》宣传活动、“5.29”“7.11”等节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目,宣传政策; 工程专题片和通告在电视台连续播放; 育工作人员下乡调查摸底和评议复核,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公布县乡两级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扩大民生工程的宣传面,使计生工作人员深入了解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 政策条件、确认程序、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使群众对计生民生工程知晓度大大提高。 的工作要求和政策解释。各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和奖扶工作经办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要求所有参与村级摸底、乡级审核的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口径 ,严格按规范操作。 谁承担责任”、“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和举报制度,规范有序地开展奖扶特扶资格确认和全员复核工作,严把复核质量,对因复核工作不 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了今年我市申报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报表报送及时,所有档案管理规范,保存有序。各地都完善建立健全了《 民生工程档案保密管理管理制度》、《民生工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民生工程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民生工程档案利用制度》、《民生工程档案销毁制度》、《民生工 程档案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民生工程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民生工程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档案利用查阅工作。 格按照“国库统管、分帐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来管理与发放奖特扶资金。全市奖特扶资金一律建立“直通车”,由代理机构统一发放,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共同掌握 和监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中央、省、市三级奖励扶助资金下达后,连同本级配套资金,一并及时打入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和人口计生委、财政三家签订的协议要求, 及时足额划拨到奖特扶对象开设的个人账户。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及时、共同掌握资金的发放和监管情况,确保扶助资金的足额到位。今年未出现截流、挤占和挪用奖特扶资金现 象。部分县还在省级资金末下达前,县财政垫付提前发放,全市于8月10日前已将奖(特)扶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人 我市在健全完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同时,认真搞好普惠政策与计生政策的兼容,加大利益导向力度,使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形成强大合力。今年市政府根据新修改的《安徽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完善出台了《关于落实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政策的意见》(宜政发[2011]15号),全面提标独保费20元/月的标准。指导各地积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助全覆 盖。各级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子女就学、就医、就业,在项目资金安排、社会救助、集体收益分配、拆迁补偿、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各级民政部门在 完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农村“两女户”中的困难家庭优先列为特困救助对象,纳入低保,对受灾的“两女户”在救 济物质上给予重点倾斜。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等相关政策时,充分体现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宅基地审批、承包荒山荒坡时,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 审批,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在调整自留地、自留山时给予照顾,分配集体收益、拆迁补偿时增加一人份的份额; 门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孩实行中考加5至10分优惠待遇,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入学费用实行减免,市人口计生委建立全市“关爱女孩”基金; 、妇联等部门在相关活动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各县(市)区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及时兑现计生奖励优惠政策,7个列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县(市 ),均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参保的政府补贴标准,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 众满意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问卷调查和督查指导, 4月份,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对全市计生民生工程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下发《关于全市计生民生 工程奖特扶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宜人口计生委[2011]22号)。9月中旬组织机关人员,分4个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计生民生工程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了电话问卷抽查。10月 份,组织3个调查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计生民生工程进行了专项调查,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市人口计生委将群众满意度电话抽查、民生工程专项督 查和专项调查结果结合民生工程考核,分别计入计生民生工程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中民生工程成绩总分。 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而且还不断引导人们转变生育行为,自觉自愿的实行计划生育,提高了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为我市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起到了很大的 作用。2005年以来,随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规范落实,并逐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了我市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了不符合法律 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人口计生工作各项量化指标逐年优化,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攀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日益增强,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逐步形成。全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不断上升。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有所好转,为打造和谐计生, 创造了有利条件。 体表现在: 伤残等级等条件较为苛刻,降低了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覆盖面。 庭。 果,打造惠民计生、满意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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