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等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交通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州、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全覆盖排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局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全覆盖检查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二是对道路运输、交通施工驻地、农村公路重点路段进行检查。三是对客车(船)、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和旅游大巴、特大(特殊)桥梁、不良地质隧道进行检查。四是对反复发生隐患、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抓好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局属各单位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专项整治、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净化节前交通秩序陪同公安、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1)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2)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3)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质。(4)严厉查处和取缔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辆; 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行业管理机构监管执法检查、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综合督促”的方式进行,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全面排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是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本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本辖区的行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管执法及督促等工作,行业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所属领域的安全检查、监管执法及督查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将排查治理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三)巩固提升阶段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重点地区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督查组,对本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四、健全工作制度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完善健全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局属各单位按照以上工作安排,把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