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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5篇

    分类:春节寄语 时间:2021-06-10 本文已影响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全力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扎实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城乡统筹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坚持党委统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主要目标

    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要求,持续维护好“新村新貌”“新城新貌”,通过反复抓、抓反复,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改善全县城乡环境面貌,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打造美丽赣州“兴国样板”,助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在巩固百日攻坚“净化”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做好城区油烟、噪音、原煤散烧治理,提升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全民卫生日”“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行动,发动全县城乡居民、干部职工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形成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工作氛围。

    1.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机械化、专业化、市场化,积极引进节水节能道路清扫设备,小街小巷推广小型清扫机械,20xx年底中心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65%以上。主次干道实行夜间一日一冲洗,适时洒水、喷雾除尘,力争做到路面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积尘;
    强化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力争做到无垃圾、无纸屑等杂物。〔责任单位:城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2.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不断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建立完善由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监管,属地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常效化。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区)〕

    3.整治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在巩固百日攻坚“净化”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重点、难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继续以“三线六边”(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江河沿线,城市周边、城中村周边、院校周边、开发区周边、景区周边、矿区周边)区域为重点,对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进行清理,禁止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拆除露天暴露垃圾池。〔责任单位:城管局、农业农村局、铁办、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区)〕

    4.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及“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加大对沿街店铺乱扔乱倒垃圾现象处罚力度。整治房前屋后楼顶环境卫生,做到楼道、屋顶平台、房前屋后等处无乱堆乱放现象,及时清理偏僻角落、卫生死角的积水和污水漫流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各乡镇(区)〕

    5.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施工管理水平。所有施工场地实行密闭围挡施工,围挡尽可能发布公益广告;
    施工现场出入口需进行硬化,配备冲洗平台等设备,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建筑渣土车必须密闭运输,对造成抛洒滴漏的,要依法实行严管重罚。〔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

    6.落实居民小区、专业市场属地管理责任。大力开展居民小区、专业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居民小区、专业输出物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居民小区、专业市场有条件但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应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对无物业管理又不具备聘请物业公司管理条件的老居民区化粪池外溢和道路堵塞等问题,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村(居)委会负责牵头督促受益住户筹资,委托专业单位清理疏通。〔责任单位:住建局、潋江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7.加强城区油烟、噪音、原煤散烧治理。由县环境保护局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抓好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油烟、噪音、原煤散烧的整治。要求经营者停止原煤散烧,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废气净化等设施。〔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潋江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8.继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各乡镇村庄内的每一条溪流都要按照“最清洁流域”的标准打造,严格落实“河长制”保洁工作,定期打捞河面漂浮物,对卫生环境差的河流要进行全面整治,努力做到水清、岸净,无垃圾漂浮物等。〔责任单位:水利局(河长办)、各乡镇(区)〕

    9.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一是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进行分类,建立垃圾收运体系。20xx年底前,参照赣州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机制、管理体系,初步在县中心城区建成区居民家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可选择若干乡镇、村庄可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做到试点占辖区家庭总户数的10%以上,同步联动、协调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转运体系。总结推广崇义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验,采取“二次四分法”(即农户按“会烂”和“不会烂”标准进行一次分类;
    村保洁员再进行二次分类,“会烂”的就地堆肥,“不会烂”的再分“好卖”和“不好卖”两类,“好卖”的由可再生次源公司回收,“不好卖”的按原模式经乡镇转运后由县统一处理),力争20xx年建成一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后逐步推开,到20xx年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置体系。〔责任单位: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住建局、发改委、各乡镇(区)〕

    10.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在此前排查的基础上,再组织一次地毯式全域排查,并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立足当地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基础,区分环境风险因素,考虑运送距离、终端消纳能力及经济条件等,合理制定整治工作时序,20xx年完成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的75%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11.强化裸露土地治理。对城乡裸露土地进行绿化美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对在建工地、待建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及其它交通施工工地内的裸土和城市道路、广场及公路范围内堆放的裸露泥土用遮盖物或植绿进行覆盖。对城市道路、近郊土路和连接出入城道路的未铺装道路接口进行铺装硬化。对城市道路绿化带中泥土裸露的树池用植绿或其它方式进行覆盖。推进城市批而未建围挡地块专项整治,拆除围墙,一年内暂不开发的鼓励开辟为临时停车、健身场地和绿化,两年内暂不开发的鼓励修复绿地。因采石等原因造成山体受损的,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恢复乡土植被群落,减少水土流失,在有条件的地段,可以建成郊野公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二)深入开展环境秩序整治。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广告店招、杂乱线缆、乱占道、乱停车、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规范市容村貌秩序。

    1.大力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加强城区农贸市场有序经营,合理规划建设、提升改造农贸市场。特别加强对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卫生管理,做到划行归市、流商归摊、坐商归店,杜绝市场外溢现象。二是对各类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要进一步规范和取缔。取缔将军大道长途汽车站门口、潋江大道贸易广场左侧巷道路口、平川中学对面、明德小学门口、锦绣江南巷道马路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2.强化户外广告、店招牌匾管理。一是规范店招设置,城区主要街道店招设置遵循“一店一招”和“美化亮化”的要求,不得在写字楼、商住楼、居民住宅等所有建筑二楼以上设置店招、灯箱,对影响市容市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牌匾进行拆除。二是对新设店招牌匾要按照“同一街道或地段的商业店铺牌匾,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的要求规范设置。尽快打造一条规范设置示范街,让城区各主要街道依次推进。三是加强对店招牌匾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发现污损、锈蚀、存在安全硬化等问题的,要及时督促业主修复,无法修复的要予以拆除更换。〔责任单位:城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3.大力开展占道行为整治。一是加强早餐、夜宵摊点管理。城区占用公共场地摆设的早餐摊点按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设立,夜宵摊点需到城区夜宵、烧烤经营点实行集中经营,不在集中经营点的占道摊点一律取缔,严禁出店经营。二是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管控、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对丧失功能的亭棚一律依法依规拆除。三是对城区占道洗车、卖车、维修、加工作业等站点进行划行归市,严格执行店内经营管理制度。对不具备店内经营条件的占道洗车、卖车、维修、加工作业站点限期搬迁至专业市场经营。〔责任单位: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4.全面开展违章搭建拆除整治。一是全面拆除城区可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物,凡占用公共场地的铁皮棚、板房、店外店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屋顶搭建物一律拆除,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实现违章搭建“零增长”。二是严厉打击妨碍重点工程建设、征迁区域内、占用基本农田耕地、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交通干道两侧城市景观、群众投诉强烈等违法建筑物及铁皮棚。对各乡镇范围内主要街道、国道、省道沿线违章搭棚及房屋楼顶违章搭棚整治拆除。三是整治农村超高超大建房行为,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般不得超过三层,确保农村超高超大建房“零增长”。〔责任单位: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区)〕

    5.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一是强化交通管理力量,完善主次干道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对磨损严重的交通标线予以重新施划;
    在城区主干道安装隔离护栏,对原有陈旧隔离护栏进行更新。严格实行交通分离,确保人车各行其道。二是强化城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对城区人行道施划二轮车、三轮车停放标识线,规范二轮车、三轮车有序停放,对乱停乱放的一律拖离。三是合理按需设置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缓解停车难。〔责任单位:城管局、交管大队、经开区管委会〕

    6.加强建筑施工管理。一是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施工管理水平,所有施工场地实行密闭围挡施工,围挡尽可能发布公益广告;
    施工现场出入口需进行硬化,配备冲洗平台等设备,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建筑渣土车必须密闭运输,对造成抛洒滴漏的,要依法实行严管重罚。二是加强对道路挖掘工程审批管理,严厉打击违章开挖道路行为,规范城市道路占道挖掘,及时恢复路面,减少道路挖掘施工对市容环境、市民生活、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影响。加强对夜间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为居民营造安静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7.强化各类管线管理。一是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清理整治户外架空线缆违章乱架行为,归并整理杂乱无序线缆,消除低垂松垮线缆,整治美化线缆架设形态。二是大力实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通过杆路合并,架空线缆梳理、暗埋等综合手段实现弱点、强电线缆有序、整洁和美观,着力改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全面改善和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各管线单位、城管局、各乡镇(区)〕

    (三)稳步推进“美化”行动。加强“牛皮癣”清理保洁、市政养护;
    推进绿色城市行动、点亮城市行动、彩色城市行动,塑造乡村美行动来美化城乡环境,提高生活品质。

    1.加强城区“牛皮癣”清理保洁。以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清理保洁公司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清理覆盖,确保街道两侧、广场、小区、巷道、市场、公园等可视范围内无“牛皮癣”。〔责任单位:城管局〕

    2.加强市政养护。改善城市道路步行、骑行环境,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林荫道座椅,增设红绿灯路口遮阳雨棚。对主次干道破损的路面进行修补,对积水处进行改造;
    对主次干道低洼、塌陷、高低不平、落差较大、破损严重、有条件铺装未铺装的人行道进行全面整修铺装;
    对破损的下水道盖板、窖井盖、花圃石(池)、路沿石等进行及时修复,确保道路平整、通畅。〔责任单位:城管局〕

    3.推进城市绿色美行动。一是推进城市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全面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香溢化、本土化,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二是加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绿化改造提升,增加道路绿化乔木比重,强化街道树池管理,城市主要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和大树进城。因地制宜推行建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窗台绿化。〔责任单位:城管局、林业局、住建局、潋江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推进城市点亮美行动。城市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95%以上,重点打造城市客厅、重要广场、河湖水系两岸等夜景照明,城市照明设计要充分结合城区建筑形态和建筑色彩,有层次、有重点、人性化,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在居住区避免造成光污染。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城市功能照明分时节、分时段亮化运行和管理。景观照明按照重大节庆模式、节假日模式、平日模式设计管理。〔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

    5.推进城市彩色美行动。城市要在以绿色植物为主体构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基础上,在人居密集的城市中心广场、景观公园、景观大道、水岸绿化带,以及城市中心区向乡村自然植被过渡的近郊区,充分利用植物色彩美(彩色的叶、花、果、枝干)和形态美,通过乔、灌、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出凸显植物色彩美、形态美、健康美,随时间季节而变化、具有现代特色的城市彩色生态景观,提高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城管局、潋江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6.塑造乡村美行动。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因地制宜,随形就势,充分尊重村庄现状格局,有效利用已有农房、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资源禀赋,统筹考虑山、水、田、林、路等生产生活要素,尽可能保留村庄原始风貌。〔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兴国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县委书记赖晓军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陈黎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协主席魏国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新维,县委常委杨志正,县政府副县长李亮生,县政府副县长邓冬猛任副组长。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交运局、林业局、交管大队、文广新旅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发改委、各管线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由城管局局长任城区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乡镇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分别负责城区环境、乡镇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调度。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动员群众参与,认真组织实施本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每月要对负责的工作进行调度,针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务实管用的应对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主动靠前,其他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密切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县、乡两级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教育宣传。县电视台、兴国手机报、兴视网等县内媒体要立体式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推动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监督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将建立完善巡察暗访制度,组织人员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巡查、暗访、曝光力度,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及宣传;
    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严重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及曝光,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六)加强成果转化。各责任单位要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击环境问题。要着眼长远,加强整治成果转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推动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

    【篇二】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场镇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价体系标准,突出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两个重点,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认真治理城乡卫生环境,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紫岩乡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治理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目标,遵循“四个城市”发展定位,按照“扫干净、摆整齐”的管理要求,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精细化管理,切实提供良好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部门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职能发挥更加明显,乡容秩序更加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治理垃圾乱扔现象

    1、切实做好场镇卫生工作,强化场镇单位和居民责任,实行“门前五包”,各居民户必须负责清扫门前地面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2、落实卫生清洁人员,落实两名环卫清洁员,每天打扫场镇卫生,并将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到垃圾池,拖运到垃圾场。落实工作经费,确保环卫员待遇。

    3、整治场镇卫生死角

    对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单位院落、公路河道进行卫生死角大排查,定人、定期、定责排除卫生死角。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乡政府负责政府上下内院,戏楼大坝,信用社负责门前街面,医院负责信用社至医院处,从中心校口处由中心校负责,从医院到初中校门口由初级中学负责,邮政所负责门前大坝,电信所负责门前街面,粮站负责门前大坝,大扫除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点至6点。除打扫除外,各单位负责责任区域要进行卫生监管,确保随时干净、整洁。

    4.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做到座商归店,行商归区、农贸归市,划出市场摊位红线,强力清理骑门占道经营,伸杆搭棚行为。确保人车通行和安全。

    5.加强对建筑工地管理,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工和投产前环保手续齐全,杜绝出现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严格实行打围作业,封闭施工,有序堆放建筑材料,规范运输建筑弃土,坚决治理建材占用道路和垃圾、渣土等各类散装物料运输沿街撒漏,随意倾倒行为,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6.认真清理墙面不规范广告、标语和非法小广告,强力治理“牛皮癣”问题,严厉惩处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

    7、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门前五包”签订率达100%,每周开展“门前五包”检查评比,做到有检查台账、整改台账,评比挂牌率达100%。

    (二)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1、教育引导农村居民保持房前屋后整洁干净。做到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人畜粪便,阴阳沟渠畅通,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

    2、保持农村路面整洁、沟渠畅通,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塘库堰、河流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

    3、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或焚烧深埋,无过夜垃圾。

    (三)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

    1、开展场镇镇郊结合部卫生死角治理。镇郊结合部无污水乱排乱放,无建筑弃土堆放、垃圾乱扔乱倒。

    2、开展经常性除“四害”活动,减少“四害”对场镇群众健康的危害。做到场镇无鼠洞、鼠迹,无蚊蝇乱爬、乱飞。

    (四)加强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

    1、过境高速、乡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按交通主管部门划分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进行管理。按照道路保洁标准,做好日常保洁和管养,依法查处在公路及用地范围内乱倒垃圾的行为。

    2、村道公路及两侧环境卫生由乡政府负责管理和考评。

    四、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为强化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xx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强对场镇各单位的督查,实行乡政府各部门联系场镇单位的工作制度,党政办联系信用社,财政所联系邮电所、电信所,计生办联系乡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乡小学,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联系粮站,信访和群众办公室联系兽防站,联系职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到位力度,确保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

    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量大、面广、上级重视、群众关注。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找准问题,研究方案,落实责任,亲自上阵,亲自检查,天天检查。凡是那个单位工作不到位,被上级曝光批评的,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撤销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职务,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力关注,共同搞好我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篇三】

    为深入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20xx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要求,20xx年1-3月,我局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净化”行动。

    坚持新老城区一日三次清扫,早、晚两次洒水降尘,20小时不间断保洁的环卫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市场化、机械化、专业化。20xx年底,县环卫所新采购了一部环卫洗扫车,目前我县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

    着力抓好垃圾收集工作,狠抓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乱倾乱倒行为,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城区无主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确保垃圾“不过夜”,做到日产日清。今年1-3月,我局共查处乱倾乱倒建筑垃圾行为26余起,填埋清理各种无主垃圾4000立方米,督促建筑工地清理建筑施工车辆携带、遗洒砂土57起,清理面积约3600平方米。

    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春节前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小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特别是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院内杂物进行了彻底清理。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执法管控,落实日常巡查制度,严厉查处乱倒乱丢垃圾、乱放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县城管大队在全县城区范围内散发禁燃宣传单3600份、粘贴禁燃通告70余份,出动三辆宣传车进行流动语音宣传,并设立了12319投诉热线,协助公安查处3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加大垃圾分类试点力度,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与第三方运营公司初步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可研报告,为今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前期准备;
    深入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我县前期排查出的8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整治完成,并上报申请销号。

    二、深入开展“序化”行动。

    进一步抓好东门农贸市场和西门商贸城的创优环境工作,全力加强服务、做好商品流通,方便群众、发挥市场“菜篮子”作用。结合城区环境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完成了西门农贸市场改造工程,定期组织人员对东门农贸市场和西门商贸城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积极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影响县城市容市貌的城市“牛皮癣”和霓虹灯、广告灯、招牌等广告设施。按照“一店一招牌”的原则对城区所有新增店招进行严格审批,做到了“通街和地段的商业店铺牌匾,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的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共拆除不符合市容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280余处约3400平方米,清理不符合规范的门楣广告160条、废旧条幅220条,拆除废旧灯杆广告96处,清除垃圾广告(城市“牛皮癣”)4万余处(条)。

    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3月,先后实施了xx且轻坊城与子固绵苑相临支路工程、xx县学府路人行道改建提升工程、xx县水南桥头市政基础设施整个完善工程、xx县火车站护坡排险入绿化工程以及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破损修复工程,城市管理重心在整治市容、美化环境的同时,逐渐向完善功能、提升品质上转变。

    加大对“道乱占”行为的整治力度。县城管大队坚持疏导结合的原则,采取“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模式,全天候对城区的市容市貌进行巡查、监管。1至3月共查处各类违章占道行为590余起,处罚流动商贩46次,取缔流动摊贩36户。积极配合交通、交警、六车办等部门,对城区主次干道的人行道电动车及摩托车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治理,引导、教育市民约5000次、散发宣传单2500份,下达《人行道违章停车告知单》3000张,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强制拖离违章停放车辆140辆。

    三、稳步推进“美化”行动。

    大力推进绿色城市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跟踪监督昌厦公路与南建线交叉三角地带绿化工程、桔苑北路沿伸段绿化施工和盱江索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事宜;
    启动了曾巩文化园二期绿化种植工作;
    开展了沧浪水小流域治理一期epc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及项目施工的监督工作;
    先后实施了黄金工业园部分区域、206国道旷远能源门口、环城南路、太和生态园、黄金大道、醒侬大道、桔都东大道等路段绿化工程的苗木采购及种植等一系列工作;
    加强对桔都广场、琴湖公园、醒侬公园、琴台河公园、盱江公园等五大公园的日常管护力度,并对城区各绿化带及公园的苗木进行了补植。

    按照“满足需要、节约用电”的要求,对全县路灯及亮化设施进行规范管理,采取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措施,立足路灯管理职责,保障城区路灯设施的完好率和亮灯率在98%以上。今年1-3月,县路灯管理所在城区部分道路路灯灯杆悬挂灯笼,并对城区交通北路、仓山路、南广路、桔都大道、傩乡大道等路段路灯设施进行了维护,对环城南路、轻纺城、子固锦苑相临支路、琴湖中路与学府路、康都路、竹马路、环城西路路灯线路进行了改造提。在路灯日常维护中,共安装马路弯灯15盏、更换路灯钠灯泡181盏、节能灯泡325盏、时控开关33只、空气开关21只、镇流器212只、恒源器24只、led光源板16片等路灯设施,共计破道开挖修复电缆71米,护正灯杆护栏五处,更换护栏七处,清理马路横幅十多处,清理路灯灯杆粘贴及喷涂的小广告400多处。

    四、主要问题和不足表现

    一是市民环境意识薄弱,一些乱堆乱放、乱丢乱倒的生活陋习短时间难以消除。二是市政环卫基础设施薄弱依然是制约我县城市功能和城市品位的重要因素。三是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垃圾乱扔乱倒现象依然存在,未形成全民参与、爱护、治理环境卫生风气和习惯。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入推进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改善城市面貌和提升城市品位。以打造“富饶宜居美丽幸福”xx为抓手,推进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焦点和薄弱环节,显著改善县城环境卫生质量;
    着力城市管理资源的整合,实现市容面貌跨越式提升,显著改善城市形象;
    加快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县城范围内破损的市政基础设施及时发现及时修复,提高道路总体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继续抓好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全覆盖推进工作。加快推进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及清扫保洁“全域一体化”建设,推进前期调研,编制可研报告、财政评审及环评、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尽早完成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全覆盖。

    xx县城市管理局

    20xx年4月2日

    【篇四】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进一步巩固无照经营专项治理和全市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打造规范、有序、安全、整洁的市场经营秩序,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整治工作以银川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紧密结合监管职能和任务要求,更实更细做好无照无证经营专项治理和集贸市场内各类问题的排查整治,抓死角、抓难点、抓长效,确保全市市场经营环境卫生整洁、经营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网络监管科,负责总协调工作。企业个体监管科具体负责无照无证经营治理工作,市场网络监管科具体负责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食品协调应急科具体负责学校门口餐饮摊点治理工作,市局监察室及时跟进,负责督办、问责。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集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

    1.开展集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排查整治。全面检查市场经营单位以及市场内所有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查看经营者持照亮照情况,查看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情况,要求各市场主办方根据各市场实际情况,统一标准,统一设置,市场内经营户做到证照齐全、悬挂整齐规范,各监管所做好协调指导。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市场网络监管科、企业个体监管科,各分局

    2.开展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银川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办法》,积极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践诺《集贸市场环境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市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农残公示栏、病媒生物防治宣传栏、卫生制度栏,且内容更新及时;
    市场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无“烟”字等烟草广告;
    要求市场及时采取防蚊、防蝇、防鼠、防蟑螂等防治措施;
    设置或更新足够的垃圾桶(带盖)及垃圾转运设备;
    配备与市场规模匹配的市场清扫保洁人员,垃圾做到及时收集,日产日清,地面整洁、无积水;
    市场内公厕达到二级标准,标识清楚,设施完善,卫生干净,无蝇虫(有条件尽量达到免费开发使用,存在旱厕的必须改造升级);
    及时清除场内小广告,无乱贴乱画;
    设置清晰的车辆停放区域,无占道经营,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
    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复称台,努力使各市场环境面貌发生明显改善。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市场网络监管科,各分局

    3.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市场内食品经营户所售商品质量可靠;
    食品经营户环境干净、整洁、从业人员证件齐全,卫生良好;
    食品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执行规范;
    生鲜肉、熟食、豆制品等“三防”设施配置齐全、使用规范;
    餐饮店量化等级评定规范。各监管所指导市场主办方做好场内经营户统一规范工作,将上述要求逐项以标准化规范化加以落实。

    责任领导:xx/xx

    责任部门:餐饮安全科、食品流通安全科、食品生产安全科,各分局

    4.开展集贸市场活禽销售经营整治。市场内活禽销售经营出具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的“1110”制度。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市场网络监管科,各分局

    5.开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督促市场开办方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市场开办方是否落实《商城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落实;
    检查市场内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是否畅通,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完好运行;
    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切实预防和减少集贸市场火灾发生。

    责任领导:彭安民

    责任部门:市场网络监管科,各分局

    6、开展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整治。重点针对百姓关注度高,日常计量投诉较多的水产批发、水果产品等开展检查;
    检查公平秤配置情况;
    在用计量器具量值是否准确;
    是否进行了强制检定并处于合格状态;
    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短斤少两、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各分局

    (二)开展无照无证经营专项整治

    以全市城市、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无照经营场所、高速内“小散乱污”企业、居民楼商住楼下无照餐饮经营场所、城市主要干道两侧、学校周边及商业中心的无照经营户以及其它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等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场所和整治对象,全面开展“查无”工作,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企业个体监管科,各分局

    (三)开展学校门口餐饮摊点整治

    开展校园门口餐饮摊点治理,对已备案设置在学校门口,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摊点进行清理取缔。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食品协调应急科,各分局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各责任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统计辖区内和职责内的无照无证经营问题、集贸市场环境问题和学校门口餐饮摊点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各责任部门对清单进行核实认定后报相对应的责任科室。于20xx年4月20日将集贸市场问题清单上报市场网络监管科、无照经营问题清单上报企业个体监管科、学校门口餐饮摊点问题清单上报食品协调应急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8月30日)。各责任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分类梳理,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本阶段整治行动要对标问题,采取挂账核销的方式,“整治一户、核销一户”,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责任部门对整治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问题清单的情况逐一进行复查,确保各项整治问题不反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责任部门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相对应的责任科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责任科室对综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列入年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排查整治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辖区领导责任、监管责任,明确各项重点整治内容。

    (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责任部门要组织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照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列出排查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各项整改工作做实做细。

    (三)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意识,坚持长效管理,克服短期突击的心理,尤其集贸市场环境整治,要求市场开办方要切实落实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市场管理,建立经常抓、抓日常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查检查。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责任部门的各项整治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时抽查暗访,对问题整改不及时、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的将视情节予以问责处理。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市局的总体安排,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宣传报道和工作情况,自20xx年4月起每月至少报送整治信息3篇,确保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分局分别于4月20日、8月30、9月30、10月30日上报各阶段工作小结。

    【篇五】

    为深入贯彻《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发〔20xx〕2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4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视频会精神,加快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面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先行、规划引导,统筹整治、保护乡土风貌,村民主体、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标准,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提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县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
    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建立“审批简化、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机制;
    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民生工程。

    多措并举,综合整治。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排查整改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注重上下联动与条块结合,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行动

    1、整治道路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全面排查整治城区和各乡镇集镇及至村主干道沿线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坚决予以清除,保障道路畅通;
    对公路沿线砂石料场、车辆修理厂、废弃物回收点等进行全面排查,杜绝乱堆乱放。

    2、集中整治“野广告”。通过对建筑物、构筑物外墙和公共设施、路面、杆线、树木等处张贴、涂写或者刻画“野广告”行为的集中整治,根治乱贴乱画现象。

    3、全面治理道路沿线乱倒垃圾行为。组织城区和各乡(镇、街道)卫生保洁员分段包保,负责对垃圾倾倒行为的监督;
    组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坚持每月对重要道路进行清扫,有效收集白色垃圾,确保路域卫生整洁。

    (二)全面排查整治河道污染。

    1、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强化集镇污水治理。根据上级安排的项目和资金,抓实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加大对居民污水排放和垃圾倾倒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负责对居民污水排放和垃圾倾倒行为的监督,对养殖户粪便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放,对河道垃圾坚持每天收集处理,确保河道清洁;
    继续落实河长制,建立严厉的处罚和问责机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三)从严治理垃圾废渣污染

    1、整治集镇环境卫生。补充完善集镇垃圾桶、中转站、清运车等环卫设施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裕、管理规范。坚持每天对监管区域进行清扫,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开展无害化处理,禁止垃圾乱倒。

    2、严厉整治建筑渣土偷倒乱倒问题。重拳整治渣土运输抛洒、偷倒乱倒等违规行为,全面规范集镇渣土运输作业秩序。

    3、全面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对农户的宣传动员力度,强化对农户生活污水排放和生活垃圾倾倒行为的监督,将群众环境卫生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户参与率,农户生活垃圾,每个村民小组由村委会合理指定集中收集点,进行统一转运处理。

    (四)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由各乡(镇、街道)乡建所牵头,各村参与,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采取政府统一领导、全面自查摸底、依法集中治理、指标量化验收、常态巡视检查等手段,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住违法违规建筑蔓延势头,不断提升城乡防违控违拆违水平。

    (五)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合理优化公厕布局,以新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农村公厕,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围。进一步提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xx年完成9座农村公厕及4座乡镇公厕。

    (六)实施农房整治行动

    试点先行、分类处置,依法应予拆除的,坚决拆除;
    对符合条件且愿意按照要求开展整治的,由政府负责技术指导并培训工匠,由村民委托工匠实施整治,完成整治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重点解决既有农村村民住宅层数过高、体量过大、布局过密、“裸房”多、私搭乱建严重等问题。整治既有“裸房”,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体现地域特色,经济困难的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20xx年,全县开展1个农房整治试点乡镇和5个农房整治试点村,将农房整治行动作为试点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典型示范。其中县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挂一村,其中黄爱华书记挂东涧村,张行书县长挂前村村,通过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带动其他村庄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炼出一系列符合我县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模式和经验,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通过总结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和电视、报纸、微信、政府网站等媒体,将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以项目为抓手,通过“一表、一图、一单”即一张时间推进表、一张工作路线图、一张责任清单,明确每个项目的关键节点目标、年度目标和总目标,工作推进办法措施及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努力营造实干拼闯的工作氛围。

    (三)狠抓督查考评。加大责任传导,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阶段性目标纳入县“四比六促”和创业竞赛活动考核内容,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两办”督查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县委督查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共建办要结合“万人保洁”考评工作,制定完善专项督查考评奖惩办法,并建立问题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奖惩”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通报;
    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进行媒体曝光。对季度考评成绩在倒一、倒二、倒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处罚。罚金缴存县财政局专户,用于考评奖励经费。当季县考评成绩在市排名位列前三名时对乡(镇、街道)不处罚。对当月县排名在市考评中倒一的主要责任单位由县效能办约谈乡(镇、街道)挂村划片责任领导和分管领导或县直部门分管领导。对考评成绩第一次连续两个月排名在倒数三名的乡(镇、街道),由县效能办约谈乡(镇、街道)被检查区域挂村划片责任领导;
    对考评成绩第二次连续两个月排名在倒数三名的乡(镇、街道),由县效能办约谈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挂村划片责任领导;
    考评成绩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倒数三名的乡(镇、街道),由县领导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并将约谈名单报县委组织部,作为选人用人依据,必要时启动问责。

    五、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6月底,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次开展检查,县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至7月集中100天左右时间,在全县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重点任务就是抓好“三清理三整治一健全”,即:清理城乡生活垃圾、清理塘沟污水、清理乱搭乱建;
    整治车辆乱停放、整治经营秩序、整治乱堆乱放;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集中行动按月份的工作安排:4月再动员再部署: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
    二是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乡(镇、街道)整治办集中办公人员不少于5人,负责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要建立领导小组组长抓示范点机制,组长要挂一个乡(镇、街道)一个村,抓典型引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月坚持不少于3天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是建立分级负责和乡(镇、街道)村领导干部挂点责任制,各挂点乡(镇、街道)领导和各挂村领导管理好各挂点村责任制;
    五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二级责任传导、督查考评、现场推进、明察暗访等长效机制;
    六是广泛宣传发动,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
    七是要出台“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门前三包”等方案并全面实施;
    八是加大典型示范宣传,掀起全民关心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集中行动的热潮。

    5月再整改再落实:一是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要召开现场推进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乡(镇.街道)、村挂乡包村责任制取得阶段性成效,各乡(镇、街道)主官深入所挂乡包村指导推进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工作有亮点、有成效,挂点乡(镇、街道)60%以上村(居)建立了“门前三包”责任制,60%以上村(居)开展了“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
    三是领导小组组长示范点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实现组织领导好、群众参与好、氛围营造好、推进机制好、工作成效好的目标,典型示范作用明显;
    四是各乡(镇、街道)要实现60%以上村(居)建立并组织实施了“门前三包”责任制,有60%以上村(居)开展了“美丽庭院”和“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
    五是要按照坚持常态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抽查、“回头看”和问责问效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县对乡、乡对村全面检查评比和问责问效;
    六是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七是抓好“两头”典型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6月再巩固再提升:一是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要召开工作总结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升,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乡(镇、街道)领导挂乡包村责任制取得明显成效,挂点乡(镇、街道)90%以上村(居)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90%以上村(居)开展了“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
    三是领导小组组长示范点建立健全了一批可学、可看、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各乡(镇、街道)实现90%以上村(居)建立并组织实施了“门前三包”责任制,有90%以上村(居)开展了“美丽庭院”和“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
    五是继续按照三个结合的要求,开展县对乡、乡对村的检查评比和问责问效;
    六是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好联席会议这个平台,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七是继续抓好典型宣传,通过抓正反“两头”典型宣传,促“中间”不断提升。

    7月再总结再推广:注重建章立制、常态推进、兑现奖惩。固化长效管理措施,形成各级党政一同重视,几套班子共同参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群众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常态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的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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