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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案

    分类:部队 时间:2020-10-06 本文已影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发〔2018〕1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回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普遍降低、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进展。但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期盼和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相比,我市还存在改革协同性不够、政务服务水平不高、营商环境不优、干部作风不实、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更彻底的放权、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甘肃省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及市委、市政府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年底前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改革成果,达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2020年,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更加廉洁高效,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营造良好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继续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按照省上要求,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运行。积极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优化投资审批方式。对《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均实行备案制管理。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环节和事项,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并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政府明确的报建审批事项的整合。加强和省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并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不断提高项目审批质效。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及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促进企业投资项目早日落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市民宗委、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农林局、市维稳办、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等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减少后置审批事项,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审批时限再减少一半。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探索“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办证许可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推进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清单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进一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办(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清理规范涉企税费。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国家批准的涉企收费项目外,严禁新批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持续规范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监管。按照国务院税制改革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有法定依据保留的,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行“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1.“一窗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多头跑、事难办、来回奔波等问题,加快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一个窗口”面向群众。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及社区便民利民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编办(审改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社会治理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一网办”。针对部门专网林立、互不兼容、业务不协同等问题,整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一张网”办理,以数据共享促进办事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后台打通、数据联通。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重点推进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数据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在12345市长热线的基础上,建立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并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平台联通,打造统一规范、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综合热线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社会治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简化办”。针对办事程序复杂、要件多、时间长等问题,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市审改办在已清理出第一批“减证便民”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于2018年6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减证便民清单。市发改委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及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推行“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市建设局等部门以建设领域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企业纳税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13550”目标。

    牵头单位:市编办(审改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马上办”。针对政务服务中办事慢、办事难、不在线上办理以及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和慢作为等问题,通过网上监督、绩效评价、半月检查、每月通报问责等措施,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政务服务事项),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提高甘肃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比率和办件量,2018年年底前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甘肃政府服务网“一网通办”。完善政务服务网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公开、过程可控、结果可查。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审改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三)规范权力运行,推动依法行政

    1.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对权力事项进一步梳理,将虽有法律法规规定但长期以来未申办的行政许可事项以“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暂时挂起,进一步完善政府权力的总台账。由市编办(市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市政府法制办推进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建立健全依据权力清单追责机制,推动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编办(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大力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社区便民利民窗口标准化水平,做到统一设置综合窗口、统一标识、统一考核管理、规范事项办理流程及要件,实现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标准化。强化监督管理,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建立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进一步统筹服务窗口工作力量,加大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使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素质及为民办事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社会治理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3.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市编办(审改办)要在已公布中介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继续清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加快建立相关制度办法。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市政府法制办尽快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制度办法,为推行“网上预审”、“原件核验”和“全程网办”等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制度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公平公正

    1.推行公正监管。按照《嘉峪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健全完善“四库一则”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实现相关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各项检查事项全覆盖,确保监管公平公正。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信用监管。推动我市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嘉峪关”、“信用中国(甘肃)”及“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信用中国(甘肃)“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社会治理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3.深化综合执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27号)精神,结合十九届三中全会和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巩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
    市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根据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重点加大执法职责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逐步实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多帽合一”,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承担执法任务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实行审慎监管。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放宽准入、减少干预,为新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成长环境;
    对于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打开更大空间,引导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兼任主任、副主任。电子政务办、发改委、编办(审改办)、社会治理局、政务中心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惠民便民服务改革组、法制组、督查组8个工作组,其职责如下:1.“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组(市审改办)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总体方案设计,协调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组织梳理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材料及流程等,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供有效支撑;
    2.投资审批改革组(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督;
    3.职业资格改革组(市人社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强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
    4.收费清理改革组(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5.商事制度改革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一照一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任务落实,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6.惠民便民服务改革组(市社会治理局、市审改办)负责牵头协调推动人社、教育、科技、文化、民政、卫生、体育、残联等领域惠民便民改革;
    7.法制组(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职能转变涉及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8.督查组(市政府研究室、督查室、三纠三促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督查方案、考核评价方案及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工作组提出的各部门各单位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把放管服改革与三纠三促结合起来,做好通报监督工作。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任务,抓好各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其他部门单位要主动担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同时,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逐级靠实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各部门、本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下发的放管服改革责任科室、分管领导、责任人通知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工作,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推动工作落实。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对改革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业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败失误,积极营造鼓励干事、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工作环境;
    同时,要对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定期公布各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效能排名。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督查组要负责建立完善评价体系,量化考核指标。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12345热线转办的政务服务和投诉举报事项,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督查组要加强跟踪督办和监督考核,相关部门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三)注重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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