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 “师带徒”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新教师的培养力度,为新教师提供一个专业成长的平台,实现“一年入门、两年成型”的培训目标;
一、师带徒工作目标
1.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新招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把握教育发展趋势和新课程前沿方向,掌握现代教育思想。
2. 注重课堂教学研究,提高新招聘教师的分析与处理教材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调控能力,逐步形成具有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法。
3. 加强课题研究,通过组织开展教学课题研究,指导新招聘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案例,使新招聘教师学会基本的教科研方法,提高教科研能力。
4.通过师带徒学习活动,培养新招聘教师尽快成为教学业务骨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师带徒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教育理论、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课题研究等方面。
具体包括:骨干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经验及研究成果;
三、师带徒学习时间
师带徒活动时间为二年。本期师带徒从2010年11月起至2012年11月结束。
四、师带徒学习形式
1.引导式
即指导教师在讲授理念、观念、思路和方法的同时,侧重发挥对新招聘教师的启发、咨询和引领作用,在有关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引导新招聘教师自主获取信息、自我进行反思提炼,激发新招聘教师重视知识的更新和重构。
2.自主式
即挖掘新招聘教师自身资源,指导教师为新招聘教师提供“自主学习、自我反思、自由交流”的平台,在指导教师的组织指导下,有意识、有目的、有重点、有主题地开展自学研讨、教学展示、交流论坛、学术报告、案例评析等活动,强化新招聘教师的自主研修意识,提高自主研修的能力和新招聘教师综合素质。
3.研究式
按照专题线索、新招聘教师分组研究的方式,指导教师与新招聘教师之间形成民主、平等、合作的关系,凸显教学相长的研修氛围,调动新招聘教师的主动性,进行研究性学习,完成专题研究。
五、师带徒学习任务
(一)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
1.怀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发扬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帮助新招聘教师端正教育教学思想,传承良好的师德和师风,在传艺中再学习、再提高、再贡献。要及时对新聘教师进行指导,备课、作业、课堂教学及学生管理等各方面要全面引领。
2.全面了解新招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效果,及时帮助新招聘教师确立阶段性的发展目标,布置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定期为新招聘教师上示范课,指导新招聘教师上汇报课。向新招聘教师推荐有价值的学习资料,提供资料查询的渠道,鼓励新招聘教师朝专业化方向发展。
3.组织带徒活动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周五两天,听新招聘教师上课每月不少于2节,并给出详尽的指导点评,帮助其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学期末指导新教师上好汇报课。指导教师要尽量安排时间做好接待新招聘教师上门求教和深入新招聘教师班级指导工作。在指导新招聘教师工作中重点是做好先进教育理念的传导,对新招聘教师课堂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剖析和提出改进建议,开展教学研究经验的传授和研讨。
(二)新招聘教师的主要任务
1.珍惜机会,虚心学习,热爱教育,教书育人,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激活主体创造意识。制定阶段发展目标,培养自我加压意识。两年内听课累计不少于160节。
2.精益求精,按时自觉地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参与校本研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上好汇报课。每月撰写高质量课堂教学反思、教育随笔1-2篇,培训期间研读教学专著2本。
3.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估,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思想动态与学习体会,及时整理自己的学习档案,重视资料的积累与交流。
六、师带徒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0年10月15日—2010年11月15日)
1.选拔指导教师,制定《东平县师带徒活动实施方案》。
2.召开东平县师带徒活动启动大会。
3.根据《东平县师带徒活动实施方案》,各指导教师、各新招聘教师制定研修计划。
(二)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2年7月)
1.新招聘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类活动。
2.教师教育办公室组织1-2次带徒活动论坛交流活动。
(三)总结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1月)
1.师徒分别进行总结和汇报交流。指导教师上交对新招聘教师的指导记录和对新招聘教师的评估意见。
2.举办新教师县级课堂教学大赛。
3.对带徒活动中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新招聘教师和单位,由县教育局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带徒活动中不按方案进行、活动成效较差的指导教师或新招聘教师先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新招聘教师给予通报批评。
5.召开师带徒工作汇报会,举行“师带徒活动”结业典礼。
七、师带徒活动管理
教育局教师教育办公室负责师带徒活动具体实施工作,相关学科教研员做好本学科师带徒组织指导、协调管理、沟通交流等工作。
八、经费保障
本次师带徒活动,经费补贴按有关文件精神规定办理。师带徒活动中指导教师和新招聘教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