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〇一〇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法律知识,认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企业法制化建设水平,为企业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教育重点 (一)突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知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突出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企业科学发展等,大力宣传有关经济发展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突出宣传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着眼于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水平。 三、创新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矿、井、基层区队三级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充实成员,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职能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检查督导和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矿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两井党总支书记、组织人事科长、宣传科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工会副主席、企管部长、安监部长、保卫科长、职培中心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宣传科,宣传科长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矿将普法教育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与文明单位创建挂钩,与评选表彰先进挂钩,增强法 3 制宣传教育评价工作的刚性。在年终区(队)评先评优时,将各 单位法制教育状况纳入到支部验收和考评中,对于年度内出现重 大法制案件的区队,将取消其“三强”、“五好”、“文明区队”等评选资格。 (三)创新普法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机构的横向联动、上下联合的工作网络,整合资源,努力形成“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进行”的普法工作格局。矿政工联系点人员每月要不少于两次的深入到联系点单位,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四)加强普法载体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图牌板、《政工天地》、某矿网站等多种媒介开辟普法专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进程最新动态,保证每月至少有一期法制宣传栏目; (五)强化普法骨干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组织普法骨干学习宣传新颁法律法规,研讨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普法骨干工作水平。 (六)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矿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开展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宣传科负责广播、电视; 四、注重考核验收,促进“五五”普法任务全面落实 (一)全面部署“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今年,集团公司将对“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矿将按照省、市、集团公司“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标准,结合企业实际,下发“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标准,制定详细推进计划,确保考核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严格组织实施。矿将按照集团公司检查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组织“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开展自查和模拟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活动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五、超前考虑,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基层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学习领会上级“六五”普法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矿“六五”普法规划抓好落实,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的思路、新的要求、新的举措和新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