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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2017年福建泉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及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2017中国最美乡村教师

    分类:3月工作总结 时间:2018-10-22 本文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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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泉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及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155号)精神,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制定我市实施乡村教师(包括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下同)支持计划的意见。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提高乡村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要求,强化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修养。加强乡村教师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师德激励机制,树立师德典型,发挥典型的模范示范作用,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着力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有失德行为的教师,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根据乡村学校布局,科学规划乡村教师培养规模,市属师范院校定向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注重本土化乡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吸引更多人才特别是本地人才到乡村任教。县(市、区)可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放宽招聘条件,简化招聘程序,改进考试方式择优聘用优秀人才至乡村教学点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到本地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公开招募城镇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将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具体由各县(市、区)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由县(市、区)本级财政负担。各县(市、区)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实施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每年度预算安排体检专项资金,组织乡村教师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乡村教师,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利用乡村学校闲置校舍,改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一批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校食堂,所需经费除上级补助以外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优化乡村学校教师编制配置
      在2002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闽政办〔2002〕121号)基础上,统一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农村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小学31~200人的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10~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10人以下的配备1名教师。各县(市、区)应建立适应乡村教育发展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编制用于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确保县域内校际间教职工编制配置科学、互补余缺。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岗位,鼓励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五、职称评聘重点向乡村学校倾斜
      城乡学校实行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其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1:5.5:3.5,初中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2:4.5:3.5。制定和完善乡村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的考评方案,对乡村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作课题研究和公开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强化对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的考核和管理。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鼓励教师长期在乡村任教。
      六、落实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合理交流
      继续实行城镇教师乡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支)教1年以上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经历。2018年起,县镇小学新任教师应有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历。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小片区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优秀中层干部、骨干教师、乡村紧缺学科教师向乡村学校和村小、教学点交流。城镇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到乡村学校,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职务等级,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
      七、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以县域为单位建立新任教师见习培训制度,乡村学校新任教师应在优质学校跟岗学习1年以上,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施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贯穿培训整个过程,5年内将全市乡村校长、教师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其中,省级重点培训乡村学校正职校长、教学点教师,并为每所学校培养1~2名骨干教师;市级重点培训乡村学校副职校长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并为每所乡村学校培养1~2名骨干教师,其余乡村教师培训由各县(市、区)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力争于2017年底前完成每人80学时的培训,破解乡村优质资源不足的难题。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确保教师和校长市级培训工作的落实。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功能,整合市级和本县(市、区)优质教育人才和资源,通过专项培训、搭车培训、落地培训等方式,为乡村教师开展实用、有效的本土化培训。根据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精选培训内容,采取跟岗学习、顶岗置换、网络研修、菜单式选课、订单式专家送培送教、校本研训等多种形式,深入一线课堂,将教学的实际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将研究成果推广为培训专题,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乡村教师提高学历层次。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国家、省、县(市、区)三级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评选推荐特级教师和各级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荣誉应向一线乡村教师倾斜并明确比例。广泛宣传长期扎根乡村、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精湛的乡村教师典型事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良好氛围。
      九、深化乡村教师队伍管理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教,创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思路,不断健全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探索教师聘用、考核、奖惩、退出新机制,落实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岗位聘任制度,充分调动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及时调整出教学岗位,转岗从事生管、后勤等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撤销违纪违法者的教师资格,坚决将其清除出教师队伍。校长作为学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把握政策方向,全面承担起教师队伍建设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从教行为,培育良好的校风、师风、教风。
      十、明确政府主体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和规划辖区内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编制、人社、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主动履职、分工合作,形成合力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强考核和监督,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纳入“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等督政的指标体系,建立督导公报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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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
      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
      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
      【老师期待啥?】
      2015年底,民进中央曾经对全国100个县教师待遇专题调研发现,乡村教师收入普遍偏低。其中,有14个县的乡村教师平均工资不到2000元/月,甚至比当地农民的收入还低。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让乡村教师安心教书呢?不让农村老师流汗又流泪,自然成了老师们的期待。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进一步落实,将会让更多乡村教师从中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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